一、终止合作
1、 自然终止:店铺服务期届满,商家未完成续签的;
2、 提前终止:未到店铺服务期结束,提前终止的,须先邮件对接运营/招商申请关闭店铺,并与厨总签署终止协议,“终止协议”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;
二、终止合作后,保证金和平台使用费如何退还
1、平台使用费:不予退还
2、保证金:
店铺停用后,商家可在后台发起保证金退还申请,在不存在“因行政调查等原因导致账户冻结”等异常情况的前提下,保证金将在在线申请退保证金完成(包括店铺关闭满3个月、结算完成等条件)后,退还到商家后台维护且验证通过的银行账户中。商品质保期超过3个月的品类,还需同时满足所有售出商品质保期届满的条件
若因出售假货、水货等违规行为被翼商城清退的商家,保证金依据合同及规则约定全部扣除。
温馨提示:
(1)收据原件/丢失声明邮寄:
① 当您电子收据中不存在“其中包含已开纸质收据金额XX元”这句话,则不需要邮寄给厨总纸质材料。
② 当您电子收据中存在“其中包含已开纸质收据金额XX元”这句话,则需邮寄收据原件给厨总。若收据原件丢失,请联系客服人员处理。
(2)终止协议:
提前终止的商家请提供双方盖章的有效协议(签署终止协议,请联系招商)
保证金结算流程及结算单相关问题请咨询:
邮箱: service@chuzong.com(主题标注质保金退款结算咨询)
电话:400-800-6500